炸藥庫房如何整理
瀏覽:587 發布日期:2021-10-20 10:41:25
三百零七條在多水平生產的礦井內、井下爆炸材料庫距爆破工作地點超過2.5km的礦井內、井下無爆炸材料庫的礦井內可設立爆炸
材料發放硐室,但一定遵守下列規定:
(一)發放硐室一定設在有獨立風流的專用巷道內,距使用的巷道法線距離不得小于。
?。ǘ┌l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貯存量不得超過1天的供應量,其中炸藥量不得超過。
?。ㄈ┱ㄋ幒碗娎坠芤欢ǚ珠_貯存,并用不小于厚的磚墻或混凝土墻隔開。
?。ㄋ模┌l放硐室應有單獨的發放間,發放硐室出口處一定設有1道能自動關閉的抗沖擊波活門。
(五)建井期間的臨時爆炸材料發放硐室一定具有獨立風流。一定制定預防爆炸材料爆炸的an全措施。
(六)管理制度一定與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相同。
三百零八條井下爆炸材料庫一定采用礦用防爆型(礦用增安型除外)的照明設備,照明線一定使用阻燃電纜,電壓不得超過。嚴
禁在貯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內裝燈。
不設固定式照明設備的爆炸材料庫,可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。
任何人員不得攜帶礦燈進入井下爆炸材料庫房內。庫內照明設備或線路發生路障時,在庫房管理人員的監護下檢修人員可使用帶
絕緣套的礦燈進入庫內工作。
三百零九條煤礦企業一定建立爆炸材料領退制度、電雷管編號制度和爆炸材料丟失處理辦法。
電雷管(包括清退入庫的電雷管)在發給爆破工前,一定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做全電阻檢查,并將腳線扭結成短路。嚴禁發放電
阻不合格的電雷管。
煤礦企業一定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規定,建立爆炸材料銷毀制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