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爆物品儲存庫的物防具體指的是什么
瀏覽:545 發布日期:2021-10-20 10:32:36
民爆物品庫管員,如何做好本職工作
民爆物品庫管員職責:、倉儲安全科負責人全面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2、安全員指導倉儲安全科負責人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倉庫的安全管理。
3.、庫區警衛人員配合倉庫負責人做好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。
基本內容
4.1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應符合國家有關規范,并按國家規定設置技術防范措施專門用于儲存民爆物品。
4.2公司的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應根據公司《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》所登記儲存倉庫地點按核定的品種、數量儲存民爆物品。
4.3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應設倉庫負責人,并配備相應的倉庫管理人員和足夠的保衛人員。保衛人員按公安部門規定配備必要的警用器具,設置固定崗哨和流動崗哨。門崗應建立嚴格的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庫檢查制度。
4.4倉庫管理人員應了解產品的安全性能,掌握防火、防爆等知識,熟悉倉庫的各項安全規定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。
4.5外來人員進入倉庫應經本企業保衛部門審查批準,在了解倉庫有關管理規定的前提下由倉庫工作人員帶領進入。
4.6民爆物品倉庫嚴格執行“雙人保管、雙人收發、雙人領料、雙賬本、雙鎖”的“五雙”管理規定。入庫產品應具有驗收合格證。出庫后返回產品也應有驗收手續方可入庫,對驗收不合格產品應另庫存放。
4.7庫區入口處應設防火提示牌。每幢倉庫應在庫房外墻的顯著位置掛上警示標牌。進入庫房的人員,應認真閱讀標牌上的內容后,方可進入。
4.8各類民用爆炸物品宜單獨品種專庫存放,倉庫內嚴禁儲存無關物品。當受到條件限制時,不同品種的民用爆炸物品需要同庫存放時,應遵守以下原則:
1、黑火藥、工業雷管(含繼爆管)應分別單獨存放。
2、單質炸藥、工業導爆索、工業炸藥及炸藥制品和塑料導爆管允許同庫存放。
3、同庫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時,包裝應完整無損。
4.9化學性質不穩定和來源不清的廢舊民用爆炸物品應單獨存放,嚴禁和常規產品同庫存放。
4.10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內產品的堆放應利于行走、搬運方便、通風良好、堆放穩固,并遵守下列規定:
1、產品應按生產批號成垛堆放,不同規格的民用爆炸物品應分垛堆放。
2、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1.2m;人行檢查、清點通道寬度不小于0.5m,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;堆垛邊緣距墻不應小于0.3m及堆垛邊緣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.1m。
3、堆放工業炸藥類、索類民用爆炸物品成品箱的堆垛總高度不應大于1.8m;堆放工業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總高度不應大于1.6m。
4.11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內的物品應擺放整齊,標志清晰;環境整潔、通風良好,宜設溫度計和濕度計。
4.12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宜根據產品特性做到防潮、防熱、防凍、防雷、防洪、防火、防雷、防蟲、防盜、防破壞(十防)和庫內無塵土、無禁物、無漏雨、無滲水、無事故差錯、無銹蝕、無霉爛、無鼠咬、無蟲蛀、庫邊無雜草,庫區周圍范圍內無針葉樹或竹林、水溝無阻塞(十二無)。
4.13嚴禁在民爆物品倉庫內開箱取產品,如需開箱取貨,移至防護屏障處指定地點進行,用不產生火花的安全工具開啟。
4.14維修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時,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。門窗小修可移至室外指定地點進行,庫房大修應將倉庫內的產品全部搬出,清掃干凈后方可進行。
4.15嚴格按照庫房的安全定量儲存民用爆炸物品,存儲量不得超過臨界儲量。
4.16入庫人員嚴格在定員標準以內(6人),特殊工作需要請示企業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入庫。
4.17要做到庫存產品賬物相符、賬票相符、賬卡相符,出入庫產品進行登記并做到日清月結。
4.18產品出入庫做到審批手續齊全,準確無誤,認真填寫出入庫記錄,按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放民用爆炸物品。
4.19、對庫區的消防設備、通訊設備、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定期檢查、保養、防護犬要定期體檢。
4.20應按照公安部門要求設置安全防范電子監控裝置,并確保監控裝置完好,發現民用爆炸物品丟失、被盜、被搶,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。
除此之外還得填制幾張表格
5.1倉庫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庫記錄;
5.2炸藥倉庫溫濕度登記表;
5.3雷管倉庫溫濕度登記表;
5.4保管員檢查表;
5.5安全員檢查表;
5.6負責人檢查表。